搭建协同桥梁:人民检察院在行政检察中如何加强部门间合作
2024-12-12
来源:
民商法律网
构建协作之桥:人民检察院在行政检察中的跨部门合作探索与创新
引言: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而在行政检察领域,面对日益复杂的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环境,检察院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人民检察院亟需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检察院如何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以实现共同的法律目标。
一、法律依据与政策导向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为检察机关介入行政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等单位的联系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等,推动形成合力。 3. 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也提出要支持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这为检察院在行政检察工作中的跨部门合作指明了方向。
二、部门间的互动模式与实践经验 1. 与人民法院的合作:检察院可以通过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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