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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权利与医疗机构的责任担当"

2024-09-20
来源: 民商法律网

医疗告知义务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应当将病情、诊断、治疗方法及风险等必要信息如实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取得他们的同意。这一义务是保护患者自主权和知情选择权的重要原则,也是构建医患信任关系的基础。以下将从医疗告知义务的法律基础、实践要求以及违反后的法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医疗告知义务的法律基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医务人员的说明义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同意。” 2.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3. 在《侵权责任法》中,第五十五条进一步细化了对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二、医疗告知义务的实践要求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医疗告知义务的实践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的全面性:医疗机构应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完整,包括病情的严重程度、可能的后果、各种治疗方法的利弊等。
  2. 沟通的有效性:医疗机构在与患者沟通时,应使用清晰易懂的语言,避免专业术语可能带来的误解。同时,要尊重患者的文化背景和个人偏好。
  3. 时间的合理性:医疗机构应在适当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以便患者能充分考虑并在有足够时间的情况下做出决策。
  4. 记录的重要性:医疗机构应对所有与医疗告知有关的讨论和同意过程进行详细记录,以备将来参考和证明。
  5. 患者的自主权:最终的治疗决定应以患者本人的意愿为主导,除非患者不具备行为能力,此时应依据法律规定的代理人或监护人的意见。
  6. 紧急情况的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来不及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在事后尽快通知患者或家属。

三、违反医疗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若未履行或不恰当履行告知义务,可能导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1. 民事责任:患者因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义务而遭受损害的,有权请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行政责任:卫生行政机关可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3. 刑事责任:如果医疗机构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或其他犯罪,相关负责人可能会面临刑事起诉。

综上所述,医疗告知义务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义务。通过严格遵守医疗告知义务,医疗机构不仅能够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也能够有效减少潜在的法律纠纷,促进医学伦理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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